欢迎您光临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议案建议>>文章正文
 
为有源头活水来----屯留县人大开展重点建议督办活动掠影
日期: 2017-09-15 09:03:34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屯留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意见作为常委会代表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并围绕建议督办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创新督办方式,强化督办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强化代表建议培训。县十六届人大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逐步提高,因而代表们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普遍增高,建议数量逐年增加,涉及领域不断拓展,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激励代表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又出台了《屯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重点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办法》。今年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37件,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充分体现了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突出督办工作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在每年人代会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遵循“涉及面广,具有一定代表性、可操作性,涉及民生、群众热切关注”三条原则,经主任会议认真研究、筛选,并征求有关承办单位的意见后,决定将涉及全县重点工作、群众与代表密切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督办范围。今年通过对137件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精心梳理,列出5方面6件与百姓需求贴得紧、质量高、影响大的意见建议,如麟绛代表团刘建中提出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要真抓实干监督到位的建议》、河神庙乡代表团宋书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建设改善出行安全》作为重点建议意见,转交县政府限期重点办理,并由人大各工委督促对口部门办理。

规范督办工作程序。县人大建议督办小组在督办工作中严格按照《屯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重点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办法》》文件的要求,规范重点建议的督办方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等,明确主任会议督办件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督办,有关工委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督办小组进行督办。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主任会议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四个组进行督办,并通过重点建议督办,推进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建议办理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要专门听取督办小组对重点建议办理督促情况的汇报,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通过新闻部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办理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从新办理,从而逐步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督办工作运行机制。

强化代表参与机制。邀请建议领衔代表参与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主动向代表汇报办理进度,征求办理工作的意见,促进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沟通,有效提高建议意见办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并适时邀请领衔代表参加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在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反馈给县政府相关部门,突出办理结果评估反馈工作。这样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能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力求实效的办理氛围。

召开建议督办会议。为了切实提高县政府及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及办理力度,增强重点建议的督办实效,每年都要召开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督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有关副县长,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各承办部门负责人及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参加。督办会上,县政府各承办单位就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表态发言,并与县人大各工委负责人、与会代表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县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县政府要正确认识督办意见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在办理建议意见过程中,本着尊重代表权利的原则,对凡是有条件应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不具备,解决起来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解决;即使是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并向提出建议代表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凡是督办案件,县政府部门必须件件有交代,件件落实处,绝不允许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各承办单位要完善承办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按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全力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使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争在8月份见成效。

注重督办工作调研。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动员会后,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工委、部分常委会委员与县政府办及有关承办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基层,直接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沟通,采取专题视察、听取汇报、“面对面”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并适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各承办单位承诺能立即解决的,当场予以了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作出方案逐步解决;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办到的,当面给人大代表说明情况;需要与省、市协调的,县政府将协调解决,对办理不力和效果差的承办单位,坚决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通过一对一承诺,面对面询问,有效提高了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

开展重点意见建议的督办,不仅可以提高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实效,也将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推动涉及民生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积极探索督办新途径,对代表提出的事关全局的、合理的、有条件并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将尽其所能认真办好,切实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效果,增强人大的监督实效。(杨建国)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2017年06月06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06-5 )2017年06月05日 
长治市人大关于第二十四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2017年04月17日 
长治市人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公告(一)2017年03月21日 
长治市人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公告(二) 2017年03月21日 
长治市人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公告(三) 2017年03月21日 
长治市人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公告(四)2017年03月21日 
长治市人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公告(五)2017年03月21日 


全国唯一的一至十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我们 邮箱:sxczrd@126.com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序列号:晋ICP备01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