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6 月30 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红亮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靳璐璐、岳炜、李丽、宋世剑、高庆祥、殷利英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郜晋峰、王长生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金堂、李书红、刘建民、魏启龙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全国唯一的一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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