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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 2017年03月21日
(2017年3月20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全力深化“双改”为主线,以创优环境为抓手,以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对表、对标、对接”为要求,依法履职、奋发作为,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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