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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 2017年03月21日
(2017年3月20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毅所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五个强化”发展战略引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长治、法治长治、诚信长治和过硬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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