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