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毅所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加强法院队伍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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