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牢固树立“五大理念”,统筹推进“六大发展”,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扣法治建设主线,坚持民生改善主旨,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法治长治建设,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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