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的全覆盖,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给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带来了发展机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呈现出稳步、持续、健康发展的势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以及“看得起病”的群众的增多,给县乡村医疗机构带来了不少挑战,在生存和发展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窘境和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及建议:
一、县级医院人员短缺,制约了医疗事业发展。随着发展需要,医院的床位数逐年增加,但由于县级医院待遇水平低,管理不完善,使得医疗技术人员非常短缺。为此,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对医疗技术人员的吸引力,保障基层医疗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县乡医疗机构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服务能力不强。虽然各医院有了先进的医疗设备,但部分设备出现不会用与用不起的现象,造成设备闲置问题。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基层医院加强与先进地区医院的协作,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贫困地区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公共卫生服务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落后、基本检测设备简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等诸多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县乡村一体化。在县乡(镇)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委派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均衡享有安全、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 四、偏远山村村医难以保证,服务有所缺失。偏远山村经济条件差,人口稀少,病源亦少,村医虽然领取了公共卫生工作补助,但收入仍然微薄,生计困难,工作积极性不高,间或外出打工维持生计,服务难以保证。建议提高补助标准,进而提高收入水平,切实稳定村医队伍。(李建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