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精神,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紧紧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工作思路,将财经监督的关注点放在经济转型升级、预算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民生事业投入等方面,强化监督,提升实效。
定力履职尽责切实提高预算监督水平
预算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强化人大监督的核心内容之一。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预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预算监督实效。
制度先行,认真贯彻法治精神。在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精神中,我委回顾总结过去几届人大财经工作,查找预算监督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明确以后财经工作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加强预算监督的建议,向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长治市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在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常委会经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市政府2014年提交人代会的预算草案,基本做到全口径预算,2015年完全做到全口径预算。在增设机构和人员方面,目前常委会已在积极努力之中。
认真贯彻新修订《预算法》精神。《预算法》修订后,及时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订《预算法》座谈会,就新修订《预算法》的宣传贯彻和预算监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了探讨交流。
积极践行,努力探索预算监督。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精神后,我们积极探索,要求政府在报送2014年的预算草案时基本做到了全口径。实际情况是除社保基金外,其余三本预算提交了人代会。2015年市政府提交了全口径预算草案,达到了新修订《预算法》的规定要求。根据新修订《预算法》规定,经过沟通,达成共识,市政府力争在人代会前一个月提交预算草案,将审查关口提前。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确定后,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时,同时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人大在审查中,及时与政府及财政部门交流沟通。今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人手一份预算草案,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部门预算,做到向人大代表的全面公开。预算批准后,各部门按《预算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
共同努力,大力推进预算监督。在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将预算审查的侧重点放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公共财政支出对民生的保障等方面;将预算监督重点转向政府资金的使用部门,借预算资金绩效考评来加强预算监督。
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去年,常委会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保障房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来促进问题整改。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时,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配租情况的报告》列入常委会议题,向市政府转达了《对201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询问的意见》。
定位全市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人大财经监督的法定任务比较重,在认真履行法定监督内容的同时,更要突出监督重点,力求在见实效上取得突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确保人大监督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向,与政府经济工作同调,与人民群众意愿同步。
关注经济运行,支持政府推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及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作为监督重点,与政府一道研究把握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跟踪监督项目,有力推动全市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推进和带动作用。我们通过拟定跟踪监督计划、制定跟踪监督方案、现场调研、会议测评、结果公开等步骤连续三年持续不断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跟踪监督。2012年就全市1329个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检了100个,同年11月,在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落地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关于对100个项目进行视察调研的报告,并首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政府触动很大。2013年8月,常委会又组织相关人员,对2012年重点抽查的100个重点项目和 “千企百强”已上项目进行了跟踪视察。2014年,我委用了一个月时间对100个项目一个不落地再次回访。在常委会上,改变过去单一由政府作报告,人大来审议的形式,由市人大财经工委作跟踪视察调研报告,政府副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报告,并针对问题整改副市长作表态发言。通过连续三年的跟踪视察,有力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对稳增长、促转型、调结构、惠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督促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环境建设。以市委确定的推进环境创优工程为切入点,围绕创优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围绕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和2014年新上“千企百强”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项目用地等情况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选择重点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和施工许可审批事项,重点针对审批的流程、环节、时效深入到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调研。
定准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人大监督要起到制约、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真正作用,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目标必须放在抓落实、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上。必须定准监督方式方法,推进工作的与时俱进。我们在监督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收获了一些体会。
选好议题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近年来,我委按照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工作思路,在做好法定监督的同时,结合政府工作,找准难点,把关注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千企百强”等转型攻坚作为监督议题。结合群众关心,找准热点,配合相关委室,重点对上党城镇群建设、辛安泉、浊漳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结合社会关切,找准薄弱点,对实施“六权治本”,政府职能部门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办事效率、提高办事质量情况进行监督,着力推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加强跟踪监督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保证。对一些事关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很难通过一次视察、一次审议、一次执法检查得到有效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人大常委会必须反复抓、持续抓,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撒手,促使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比如前面提到的连续三年跟踪监督项目建设。我们还积极配合其他工委连续三年跟踪监督了公办幼儿园建设,连续几年跟踪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和浊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正是通过跟踪监督,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监督方式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我们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监督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的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在项目建设视察时,我们在长治日报、5365首页站刊登重点工程建设调查问卷,向市人大代表了解重点工程建设中涉及民生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及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情况,请人大代表对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所做的工作作出评价。并按选举区域和代表工作性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就近调研,实地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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