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理论研讨>>工作研究>>文章正文
 
议提高建议承办质量的几个有效途径
日期: 2011-11-28 17:29:31
    人大代表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和渠道。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因此,“一府两院”如何认真承办代表建议,达到代表满意,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就显得十分重要。就这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粗浅看法。
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做到严格依法办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从人大常委会成立几十年的实践来看,凡是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较高的单位,办理工作就做得比较好,反之,则不到位。当前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看成是一种负担,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甚至对有的建议带抵触情绪,认为这是代表给他们出难题。这都同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认识不够有关,特别是同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有关。因此,要通过对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同时要采取措施对代表建议落实不认真的单位领导行使质询或罢免权利,使各级承办机关和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有个正确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到代表的建议是对国家机关工作的意见,是工作中应该办而未办,或是办了而没办好的事情,是工作中遗留问题;二是要认识到代表建议是经过调查研究,为搞好各项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三是要认识到代表建议不是一般性的个人意见,而是一种法律行为。办理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依法应尽的职责,必须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处理,并作出负责的答复。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承办代表建议,答复代表,不是可办可不办的问题,而是必须认真办理,不办或不认真办就属于违法行为。
    改革代表建议收集方式,提高办理时效。
    目前,对代表建议的收集大都是集中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使收集、交办、承办的工作量增大,一是影响会议的其它议程,牵涉代表和工作人员的过多精力,不利于会议的重点审议;二是建议件的集中交办,影响承办部门的年初计划,有的承办部门“两会”期间要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上百件,工作量很大,使承办工作进度和办理质量受到影响。为提高承办质量,可以采取会前与会中相结合的方式,在人代会召开前三至四个月内收集、交办、督办,这样既满足了代表从速办理建议的心愿,又能使好建议尽快发挥效应。同时还有利于代表在会议期间集中精力审议重大事项,提出有份量的议案等。这样还可以对不认真办理建议的部门产生一种压力,因为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很可能在人代会上联名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案。我们这几年在工作中对代表建议除人代会上收集外,还在闭会期间随时转办代表建议,并在每年9月份再集中联系一次人大代表。直接到代表中面对面倾听代表对人大、“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把这些建议归纳整理,把涉及到部门的主要领导召集到一起,由人大直接交办代表建议,促使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加快办理速度,提高承办质量。
    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使建议具有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由于现阶段我国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所选举出的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县乡一级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更待于提高,因而代表提出的建议的质量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在全局性和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还有一些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使建议具有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就十分必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有针对性地选好议题,这就需要代表选议题时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围绕工作难点和热点,抓住主要矛盾,着眼于远期发展等方面来确定选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大会议案组要逐件仔细审阅,发现内容有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或超出本级人大职权范围的都要退还代表或请代表重写,对内容虽属合理但比较抽象笼统承办单位不明确的建议,请代表写具体后再交办,这就杜绝了因代表建议质量不高而不便办理的现象发生。二是准确性要高。这就要求代表多学习,熟悉法律,了解政策,吃透精神,还要深入实际围绕选题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提得准确,有针对性。三是建议内容要有可操作性。在提建议时,既要指出问题,又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还要实际可行,便于操作。
    提高领导认识程度,加大承办工作力度。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工作,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接受监督、履行职责和义务,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所以,各级领导要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自觉摆正同人大的关系。要从思想认识到承办工作无小事,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当成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公仆的大事来做,切不可麻痹草率,敷衍了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凡能做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予以解决。承办单位要实施领导全员抓办理制度。首先应该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系统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向政府负责,确保办理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每个承办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主抓承办工作,在办理建议中,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有条件解决的代表建议,尽快研究解决;对应解决而受政策或财力等条件制约,本部门解决有困难的,要报经主管领导审核或协调,经批准后再行答复。对能够解决的不解决或只答复、不落实,造成代表不满意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其次,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每年“两会”后,都要从代表所提建议中筛选一些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分别由各主管领导包案负责。对这些重点建议和问题,包案领导亲自批示办理意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审核办理结果,签发答复意见。具体承办这些重点建议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主管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员都明确专人负责,一包到底,并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答复意见呈请有关包案领导审签后再答复代表。
承办部门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提高代表的满意率。
    由于代表所提建议涉及方方面面,代表素质又参差不齐,有些代表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够深入和准确,所提建议有的不是我们职权范围能解决的,有的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有的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所以,我们在承办工作中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是对那些符合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经过协调、创造条件有希望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做工作,力争解决;二是对应该解决,但因客观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并按规划抓好落实。三是重点问题和“老案”,一般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主要领导应亲自出面,果断拍板,组织力量,集中办理,减少和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目前,有些代表的建议不好落实,主要是资金不足和权限不清问题。资金紧张是普遍问题,但在投入上也应该有计划,应分轻重缓急,并向代表解释清楚,拿出一个解决建议的时间表,分期分批注入资金,确保问题的最终解决,而不能笼统地以“资金短缺,难落实”为由答复代表。权限问题,下属承办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明确建议的主办、会办单位及各自职责标准。对于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的问题,就应该按程序逐级请示,而不应该向上一推了事。
    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督办力度。
    代表建议的落实,单靠承办部门的自觉办理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代表建议督办主体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强化监督意识,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把标准定在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上。因为加大督办代表建议的力度,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约违法、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开拓进取,落实代表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尊重和保障代表民主权利的需要,是搞活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需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加大督办代表建议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不断完善机制,注重监督实效,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改变建议交办后坐等答复回函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各承办部门工作的宏观指导,采取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听汇报等方式,密切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在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对一些重要的建议主动参与,督促承办单位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对于涉及部门多或难度较大而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请领导出面协调解决。二是要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标准,统一考核把关,要审查承办单位的答复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暂时无条件解决需要创造条件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要审查是否具备条件;对于无条件解决的或与事实、法律政策有出入的,要审查其是否属实。三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审查承办工作报告,并组织代表对有关承办部门的工作进行专题调查或评议,必要时提出询问和质询。同时,邀请新闻单位介入,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请新闻单位追踪报道。人大常委会要支持新闻单位刊登情况属实的批评报道,使他们能真正擎起舆论监督的大旗。总之,要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力去抓落实,切实提高代表满意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6年08月05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2016年08月05日 
长治市人大<45b>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项目2016年08月01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1)2016年06月22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2)2016年06月22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3)2016年06月22日 
长治市人大关于第二十三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2016年05月13日 
长治市人大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6年02月29日 


全国唯一的一至十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 
长治市人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我们 邮箱:sxczrd@126.com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序列号:晋ICP备01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