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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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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12-19 1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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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的重要日子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体会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的光辉历程,总结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就和经验,展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光明前景,对于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我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促进百强调产,加快建设小康步伐,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一)从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到一切权力归人民是我国人民革命的伟大创造。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为着自由民主,进行了无数次前仆后继的卓绝斗争。惟有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为己任,为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及其组织形式,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革命斗争和探索实践。从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到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从“三三制”参议会到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一次又一次尝试,就是要让劳苦大众翻身作主人,真正建立起一个人民的政权。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规定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归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各族人民建设和管理国家的积极性,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新阶段。历史的脚步总是在曲折中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建国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曾一度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摆上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日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现行宪法,在此前后又陆续制定、修改了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为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加强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恢复建立了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设立了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取消了领导职务终身制,规定和完善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加强了地方政权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省、直辖市的人大和它的常委会有权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征程。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进行,现行宪法几经部分修改增写了许多新内容。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解除了计划经济的思想束缚,使宪法更为完善;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增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使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这一时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部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从而使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各级人大工作十分活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蓬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保证。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经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增加了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的重要力量源泉。
半个世纪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成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可靠制度保证。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发展和所取得的显著成绩
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同样经历了50年的光辉历程。1949年,我市按照《共同纲领》规定,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逐步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从1949年10月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至1953年下半年,连续召开了12次会议,经过广泛的普选,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54年6月27日至7月1日,长治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正式建立,揭开了我市政权建设的新篇章。半个世纪以来,我市同全国一样,民主法制建设在实践中发展,在曲折中前进,在开拓中完善,走过了光辉的发展历程。从1979年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规定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到1983年1月,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恢复召开。长治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标志着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至此,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发展,到目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已历经11届,共召开代表大会25 次。人大常委会已历经5届,召开常委会议143次。通过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加大监督力度,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更加深入,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50年来,特别是人大常委会设立这20多年,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和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突破。
行使职权有了新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制订并通过了《关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履职行为逐步走上了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监督实效化的科学发展轨道。在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不断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等进行重大事项的审议监督中,适时作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决议、决定,把党委的决策变成了人民的意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科教兴市、依法治市、抗击非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强化对财政预决算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中,不断探索新做法,较好地实现了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的有机结合,为实施经济赶超和跨越式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和动力支持。
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探索了采取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常委会上供职发言和任期内定期述职评议的新办法,使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7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丰富完善监督工作内容,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一是不断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坚持每年明确检查重点,采取上下联动等措施,先后对200多件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连续10年组织开展的“上党环保行”活动,跟踪监督,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的环境改善。二是积极探索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为了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全市有执法职能的机关推行了执法责任制,明确各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程序、权限、责任,加大对“两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引深措施,把执法责任制工作延伸到了乡镇“七站八所”。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暨错案责任追究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了我市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各项执法活动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三是创造性地建立健全承诺公示监督制。为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从199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组成部门实行承诺公示监督制,并逐步拓展到了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年初,“一府两院”责任人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公开向全社会进行承诺;年中,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监督检查;年末,承诺人对落实兑现情况向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测评,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人民日报》、《山西日报》、《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新闻媒体相继宣传报道,引起了较大反响。四是运用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个案监督等形式,强化监督职能。市十届人大六次全体会议首次评议测评政府副市长;平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国、省、市县乡五级代表评议政府;武乡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质询,撤了违纪法庭庭长;沁县、襄垣等人大常委会开展特定问题调查,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公路建设质量。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五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支持和促进了百强调产和经济跨越式发展。
代表工作有了新起色。经过几次换届选举,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9400多名,代表的知识、年龄结构日趋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政权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成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特别是通过认真贯彻代表法,建立和完善接待、联系代表制度、政情通报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考核办法、代表向选区述职制度,代表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组织代表学习、视察、检查,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建立代表活动室,开展代表活动日,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创造了履职的良好环境。通过认真督促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严肃查处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案件,保证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自身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为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1992年、2000年中共长治市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决定》,明确规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办公会;乡镇人大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为作好人大工作提高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自身的组织制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不断扩大与兄弟市地人大的交流联系,去年成功举办全国24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四会议。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信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扩大了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捐资助教、扶贫攻坚、促进公路“村村通”、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成效显著,被评为全省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在培养和交流使用干部,提高人大工作者综合素质,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发展,人大档案管理率先在全省人大系统达到了省一级标准,人大机关连续8年保持了全市最佳服务机关光荣称号。
5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全市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密相连,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50年的历史启示归结为这样一个真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我们一定要珍惜、继承和丰富历史的基本经验,把我市的政治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都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放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负人民重托,积极履行职责,尽职高标准,工作高质量,勇于实践,不断创新,为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把中共长治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决定》贯彻好,落实好。要仅仅围绕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作好人大工作,要健全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善于经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意志。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高度保证全市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着眼于长治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科学发展观是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只有牢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获得人大工作更广泛的发展空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工作必须有新思考、新作为和新提高,主动应对来自方面 挑战。要大胆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市情民意,维护全市经济工作大局,积极推进新百强工程,大力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接续产业的发展,提高全市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在支持和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同步发展,注重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长治建成最有魅力的城市而努力。
(三)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全市良好的法制环境。要继续坚持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整体配合,跟踪督办的做法,搞好执法检查。通过把执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检查效果,通过跟踪问责、落实整改,强化监督力度。要继续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完善承诺公示和公示监督机制,切实加大对经济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监督力度。通过深入实际搞好视察调研,不断提高审议质量;通过加强信访和个案监督,促进“两错”责任追究;通过完善述职、评议、测评,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和工作实绩的兑现监督;通过推动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四)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坚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作为工作准则,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要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联系选民,反映人民意愿,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困难和问题,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饱满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新阶段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各项工作,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入调研研究,锐意创新,在制度建设上求突破。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养、培训、交流和使用,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强化人大上下级联系和横向交流,关心和帮助县(市、区)、乡(镇)人大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使之贯彻落实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体现到每个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动中,努力做到务实际、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讲实效,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市委和全市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时代特征,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五十年岁月春秋,五十年风雨日丽。回顾历史,我们百感交集;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坚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会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的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也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推动和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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