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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促和谐 以作为树形象——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创新剪影
日期: 2007-12-19 17:16:59
申培良 何买善  李军喜
 
       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树立和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作出的建设实力、魅力、和谐长治战略决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大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为全市社会持续快速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去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受到表彰,推动了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围绕中心议大事,力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实施“三三战略”,建设“三个长治”的工作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实现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大事,符合党委的主张,符合长治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践中坚持把握“三个环节”:

       突出重点,精选议题。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把市委提出的事关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列入议题,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大绿色发展战略、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和魅力城市建设等主题,努力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坚持抓住重点,把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和执行情况列入议题,确保全市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坚持关注热点,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议。比如国企改革、“三农”问题、环境保护、社保就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司法监督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认真审议,决定大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会前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会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报告,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会后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转达审议意见书,跟踪监督检查,督促限期整改。近年来,紧紧抓住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先后就抗击非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修编发展规划、财政超收支出方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治市等作出决议,明确方向和重点,有力地促进和支持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督办整改,力促发展。一是实行主任负责、对口督办的责任制。做到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不力再次提出,再次审议,直至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跟踪问效,监督整改,追究责任。为促进预算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坚持财政预决算报告审查与审计结果报告审议对接,进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专项检查,纠改违纪违规行为。据统计,2002年以来,先后督促纠正违纪违规资金近2亿元,维护了财经纪律和财政预算的严肃性。人大常委会坚持高起点、高质量,抓落实、求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全市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为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光荣称号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方式求实效,不断提升人大监督整体功效
       丰富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是长期以来各级人大努力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在抓好法律监督,强化执法检查,把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延伸到乡镇的同时,围绕工作监督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

       创新监督机制。2000年以来,坚持和完善承诺公示和公示监督工作机制,“一府两院”公开向人民承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监督。一是年初承诺公示。“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主要责任人,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和目标,作出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年中抽查督促。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组织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各承诺单位进行抽查,促进工作的开展。三是年末考核测评。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深入各承诺单位,由承诺人述职,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评议和测评。然后将收集到的社会和本单位所提建议、意见梳理汇总,结合人代会以及平时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一并审议,由常委会进行测评。按照单位占60%、人大常委会占40%的测评比例,综合计算满意度。对排在前十名的承诺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表彰,对满意度不达三分之二者予以警示,对排在后三位的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还将测评综合结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向承诺单位的行政领导班子集体反馈,限期整改。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发展,承诺公示监督的民主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这些举措有力保障了市委的决策和人大决议、决定的有效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监督人与监督事的统一,形成了全市工作一盘棋;激发了“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创造力,形成了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体现了人民意志,密切了干群关系,有力地推动了诚信政府建设;发挥了权力机关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人民日报》、《山西日报》、《人民代表报》等新闻媒体先后进行报道,推动和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与和谐长治的发展。

       突出监督重点。注重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较大,并在工作上有一定难度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在连年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上党环保行”过程中,人大常委会认识到要从源头治理污染,打造魅力新长治,必须探索新举措。因此,常委会把贯彻落实环保法作为支持、监督政府工作的一大重点,采取了三个步骤:一是启发代表带头治污的自觉性。召开部分企业中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座谈会,请代表们献计献策。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联名签署带头治理污染决心书,在新闻媒体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市委提出人大监督政府、代表带头治污的建议。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关于市县两级人大联动,三级人大代表监督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市县联动,有关部门配合和新闻媒体参与,在全市开展环境治理监督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治污不力、限期不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是人大代表的,人大按照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通过合力治污,关闭和整治了一批污染源,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市广泛动员,组织开展了“关注长治、关注资源、关注法律”为主题的全民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激发了人大代表监督与带头治污的双重责任感,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绿色上党的自觉性,促进了我市的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2005年,长治市跨入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行列。

       拓宽监督领域。条管部门一般都承担着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双重职责,多数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如何进行监督,是地方人大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近年来,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一是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条管部门虽然实行垂直领导,但其仍然担负着地方政府某方面的行政职能,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是本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的执法主体,理所当然的应当接受人大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应该对其进行支持和监督。二是坚持原则,强化责任。在对条管单位进行监督时,坚持处理好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的关系,通过视察、检查等活动,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把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承诺公示范围延伸到条管单位,与“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同时公示、同步检查、同项测评、同样监督整改。三是加强沟通,寓于支持。人大常委会注重平时与条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他们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支持帮助。通过邀请条管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工作机构与条管单位对口联系制度,重大事项和活动通报制度等,增强了他们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了支持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条管部门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夯实基础增活力,努力塑造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近年来,常委会抓住“三大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抓住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的契机,强化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00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法行使职权的高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重大问题主动请示等制度。全面落实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常委会议等四个方面18条规定。为把2006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在实处,市委明确要求近期内每个县市区都要就人大工作兴办3-5件实事。各级人大机关的办公环境大大改善,代表活动经费都有提高,人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抓住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周年的契机,强化人大意识和能力建设。以组织系列纪念活动为平台,推动人大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通过隆重召开纪念大会和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进行有奖征文、图片展、书画展、宣传月和撰写论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民主建设氛围,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人大意识普遍增强。以建立阵地,加强队伍建设为突破,完善各项激励机制,促进了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在报刊媒体上开辟“代表之声”栏目,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有声有色。2005年全省人大研究工作会议在长治召开,既是对其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也是对其经验的肯定和推广。三是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贯彻中央9号文件、实施监督法的契机,强化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总结与提高并重,重新修订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与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代表列席与公民旁听会议制度、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制度、计划与预算监督办法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等,力求在程序上把关,用制度管事,促进了人大地位和作用的提升。比如在人事任免过程中,逐步探索规范了一整套的程序,即任前了解,法律考试;任中供职,电子表决;年度述职、评议测评。使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得到了有机统一。

       坚持以制度创新推动代表工作,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涵,创新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方式。通过定期开展代表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进行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到选区倾听群众的呼声、密切与群众的关系等,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2006年,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长治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工作向前发展。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贫困乡村筹资建校、修路架桥,给贫困学生赠送课桌,向受灾群众和企业困难职工捐资捐物,连续10年保持了“全市最佳服务机关”的称号,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作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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