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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贯彻实施情况集中调研活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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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03-19 09: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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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摆在议事日程。去年8月29日,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监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监督法,规范完善监督机制”为课题的集中调研活动。这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重视支持、师义昌副主任直接领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认真组织和配合下,取得了预期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监督法在全市的有效贯彻和实施。纵观这次调研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对搞好这次活动非常重视,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王进卯主任在市人大机关工作重点突破汇报会上,对“搞好调研,拿出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师义昌副主任从制定方案、组织调研,到撰写文章、评比表彰,认真指导把关,并带领研究室及有关部门人员有重点地深入部分县市区督促检查,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秦晓旺秘书长等对做好表彰奖励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确保了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使这项工作做到了有始有终。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组织调研,进行专题汇报,报送调研文章,不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领导干部带头撰写文章,使得调研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工作有质有量。 二是撰写了一批有指导价值的好文章。由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实施,调研文章不仅有以人大常委会名义撰写的实践经验总结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也有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紧密联系实际的理论探讨,还有党委、“一府两院”以及新闻记者对实施监督法的认识和体会(如屯留、城区)。这次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类调研文章近40篇,其中监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和情况汇报15篇,调研文章25篇(件)。各县市区报送情况分别是:屯留7篇,武乡6篇,城区4篇,沁县3篇,郊区、潞城、长治县、壶关、平顺、黎城、襄垣沁源各2篇,长子0篇。不少文章具有理论认识的高度、实践探索的深度,对我们进一步强化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三是反映了各自工作的创新思路和成就。各县市区和各个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体现和反映贯彻实施监督法取得的成就和工作创新思路。如长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项制度”,探索建立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俊山的文章,总结“六条措施”,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黎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芳就人大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作了深层次认识和探讨;沁县人大常委会干部刘建怀提出“抓好五个一”,强化监督法实施;城区人大常委会干部赵建岗,总结审议“四改”,力求有的放矢,有审有议求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注重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发展全市文化事业提出了符合市情的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李军喜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提出了依法强化监督的新思路等等。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创新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在重点调研、普遍吸纳各县市区、各部门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汇总全市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整体情况,撰写了《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调研文章,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基层人大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了好评。 四是推动了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专项调研工作进行表彰奖励,在近年来还是第一次。这次调研组织工作和优秀调研文章评比,坚持质量第一,不搞平衡和照顾,共评选出3个优秀组织奖和7篇优秀调研文章,发表在5365首页站“实践与探讨”栏目上。通过表彰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必将对全市的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指出,这次调研活动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整体工作方面的原因,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调研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多数县市区和部门对这次调研活动组织或参与力度不够。二是个别县区对调研工作不重视,既没有作情况汇报,也没有报送研讨文章。三是调研不够深入,多数调研文章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强。一些文章从网络媒体中“粘贴”的现象明显。四是对存在问题深入思考不够,一些文章只提问题,没有对策,指导性不强。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 总之,这次集中调研活动为新一届人大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创造了良好开端,要认真总结经验,勇于开拓创新,完善调研机制,多出调研成果,为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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