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监督纵横>>执法检查>>文章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日期: 2009年02月11日
    5月23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师义昌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实验小学、友谊小学等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采用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师义昌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富民强国的基本战略。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确保义务教育的免费教育本质、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市近年来在经济建设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教师队伍老化不适应新课改的问题。要继续巩固“普九”成果,特别是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狠下功夫,以此满足人们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关于加快和保障我市学前教育全面健康发展的审议意见2010年11月10日
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市人大好新闻好作品的通知2010年11月06日
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10月22日
关于开展2010年上党环保行活动的通知2010年10月22日
关于调查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2010年10月20日
市、县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调查问卷2010年10月14日
关于深入贯彻“全省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电2010年10月08日
关于举办市、县人大主任学习省委书记袁纯清在全省领导干部大2010年09月03日


全国唯一的一至十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

市十二届人会五次会议胜利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我们 邮箱:sxczrd@126.com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序列号:晋ICP备010009号

 
Produced By ..:: MO CMS 2008 ::..,网站建设,系统定制,山西长治长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