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城区代表团代表杨通顺,郊区代表团代表郭富德,长治县代表团代表梁克昌,壶关代表团代表卢建明,武乡代表团代表潘贤掌、谢月强,沁源代表团代表丁毅、李军,解放军代表团王伟峰、郭建勋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和《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杨通顺、郭富德、梁克昌、卢建明、潘贤掌、谢月强、丁毅、李军、王伟峰、郭建勋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017年9月30日,武乡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罢免了郝炳宏的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9日召开会议,对罢免郝炳宏代表职务的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罢免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郝炳宏的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城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胡勇,郊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张满荣、贾软贤、贾文革,长治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杨勤荣,潞城市人大常委会补选许保中,屯留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张维斌,壶关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杨建平,平顺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张宏方,武乡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成文碧、刘强,沁源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原占斌等12名同志为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于2018年1月9日、1月14日召开会议,对胡勇、杨勤荣、张满荣、贾软贤、贾文革、许保中、张维斌、杨建平、张宏方、成文碧、刘强、原占斌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均获得法定的当选票,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本届应有代表361名,现实有代表358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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