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我市已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为使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全面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法治长治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2022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止。
二、征集主体: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内容:立法建议项目应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符合《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的权限和范围,立足市情,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四、征集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背景情况、规范的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的简要说明,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为联系方便,请写明建议单位名称或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征集方式: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
一是将建议书面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邮编:046000,信函封面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字样)。
二是可以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czrdfgw@126.com)。
联系电话:21923382192618
联系人:刘星 靳成合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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