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工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8点30分报到,9时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市委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办主任、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工委主任;市直相关部门和与立法工作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我市立法工作。
联系人:李 玲 电话:0355—2192618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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