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人办发[2011] 21 号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1年上党环保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为了落实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在重振上党雄风,再造一个新长治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使我市在经济速度发展加快、综合实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实现让人民群众人人有个好身体,天天有个好心情,处处有个好环境的和谐发展目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家园”的2011年上党环保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围绕主题开展活动。今年上党环保行活动,将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质量。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融合,真正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到这次活动的全过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上党环保行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实施,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2011年上党环保行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尽快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围绕这次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做好准备工作;要将上党环保行举报电话2192615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三、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好记者团的采访活动,做好记者团在本地区的后勤保障工作。要督促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依法办理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要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本地各具特色的环保行活动。
记者团所到各县市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2011年上党环保行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2011年上党环保行活动方案
(2011年 月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开展上党环保行活动。活动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家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转型跨越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的全面落实,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推动突出环境和生态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和意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的转变,为建设全国一流宜居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的重点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保护生态全面展开,采访重点为:
(一)水资源保护情况。
(二)空气污染治理。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
(四)2010年上党环保行记者团提出建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8月下旬至九月上旬,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环保行活动,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要组织记者对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抽查。
(二)9月上旬,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记者,组织成立上党环保行记者采访团,从市环保局抽调专业人员对记者团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暗访。
(三)9月中旬,举行2011年上党环保行记者团启程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分管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记者团全体成员参加。启程仪式后记者团赴各地开展采访活动。
(四)10月,记者团总结采访报道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对上党环保行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活动方法和主要措施
这次活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采取集中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弘扬守法典型,揭露和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案件,促进我市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
(一)抽查暗访。为了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记者团将根据群众举报和实际占有资料情况,对高污染、高能耗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抽查和暗访,真实地记录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的情况,分类整理后,作为上党环保行活动采访重点,集中反馈给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认真处理,当地政府要将整改结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二)现场查看。记者团所到县市区,首先要现场查看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对无环评手续,非法生产的企业,现场采访企业法人和政府负责人,就限期取缔或整改进行表态,职能部门现场下达停产关闭决定,依法实施停水断电措施,组织新闻媒体跟踪监督;对企业合法,环保设备齐全,能正常生产,但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现场采访职能部门、企业法人,媒体公开曝光,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督促政府职能部门现场下达处罚决定,限期整改,职能部门和企业进行表态,媒体公开进行曝光。
(三)跟踪监督。采访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就2010年上党环保行活动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对解决环保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有行动,但久拖不决的企业,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监督其限期整改;对解决环保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无动于衷的企业,建议有关单位追究企业法人、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对企业要督促当地政府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先进、模范等各类荣誉的评选资格,凡企业法人是人大代表的建议免去其人大代表职务。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建议政府以不作为进行处分。对当地政府领导要提出严厉批评,责成当地政府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无法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说明原因。
(四)听取汇报。听取县市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记者团也要将采访活动情况向各县市区人大、政府负责人进行通报,督促政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在适当的时候记者团要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整改结果。
(五)公布结果。记者团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实地查看、现场采访、暗访和汇报等各方面的情况,对这次活动采访过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
五、加强领导 严格要求
(一)上党环保行记者团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记者要服从团长、副团长的领导。记者团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确定选题、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宣传报道计划,同时又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确保这次活动能在不同媒体、不同角度进行深层次报道。
(二)记者团成员要严格遵守新闻纪律,积极思考问题,查找问题的本质,揭露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不良行为,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本次活动。
(三)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四) 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为活动开辟专栏,显示“2011上党环保行”的标识或字幕,以突出位置刊登上党环保行的稿件。